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年招生简章 根据市教育局、区社事局关于年小学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我校年招生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 一、招生范围 松山社区、苏家桥社区、交通社区、莱茵国际、莲安小区、寿溪佳苑、阳光天麓、和喜御景台、汉晨社区、曙光社区、原双雁社区(不含原双堰社区)、协力社区的所属区域。 二、招生计划 我校年秋季计划招生人数为人。 三、招生对象 (一)我校招生区域内有户有房、有户无房且年满6周岁(年8月31日前、含8月31日出生)的适龄的儿童。 (二)我校招生区域内有房无户(能提供6个月物业缴费发票或水电气缴费证明)且年满6周岁(年8月31日前、含8月31日出生)的适龄的儿童。 四、招生办法 我校首先招收本片区内具有户籍的适龄儿童,若招收完上述儿童后尚有空余学位,则对本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。若登记人数未超过空余学位数,则直接登记报名。若大于空余学位数,则采取随机派位(摇号)的方式确定学位或由经开区社事局统筹安排。 五、招生安排 (一)片区内有户有房(户、房一致)、有户无房申请人登记(规定时间内迁入户口) 1.登记时间7月15日至16日8:00-17:00 2.登记地点:内江经开区实验学校 3.提交资料: 审查申请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,收取复印件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学生本人页复印)。 (二)公示学位状况 7月16日下午由学校汇总片区内有户籍儿童登记情况,报区社事局备案,公示学位状况。 (三)片区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若我校还有空余学位,则对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。 1.登记时间:7月17日至18日8:00-17:00 2.登记地点:内江经开区实验学校 3.提交资料: (1)审查申请人与学生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,收取复印件(户主页、父亲页、母亲页、学生本人页复印)。 (2)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,收取复印件。 (3)审查申请人(法定监护人:父母)的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,收取复印件。如不能提供房产信息原件,则收取由房管局开具的房产信息证明并加盖鲜章。 (4)审查在该房屋内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原件(提供6个月物业缴费发票或水电气缴费清单等),收取复印件。 (四)随机派位,确定学位 若我校片区内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数大于空余学位数,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位。如随机派位后仍未被录取,由区社事局统筹安排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。 随机派位时间:7月28日 六、温馨提示 (一)申请人登记前请扫描我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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